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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教[2006]119号印发宁波市镇海区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7-16 Tag: 点击:
镇教〔2006〕119号

 印发宁波市镇海区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深入实施全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通知》(浙教体卫[2006]100号)和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为使我区深入实施“全国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订《宁波市镇海区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为指导,引导和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体育、艺术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中小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以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建设为载体,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自觉锻炼身体的习惯,规范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内容和形式,推进课外文体活动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形成本区学校文体特色,努力构建和谐校园、文明校园、活力校园。
  二、实施原则
  1、教育性、科学性、趣味性原则。课外文体活动要坚持育人的宗旨,遵循教育规律和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寓学于乐,寓炼于乐。
  2、全面性原则。课外文体活动要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与新课程改革相结合,与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工作有机结合。课外文体活动的内容与形式要丰富多彩,能够满足不同特长、不同兴趣、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要,促进中小学生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审美素质的全面提高,并形成在普及与提高的基础上良性发展的局面。
  3、坚持自主自愿与积极引导相结合原则。在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文体活动的过程中,教师的鼓励、引导是必要的,同时要充分尊重学生的自我选择权和自主活动权,在组织活动时要为学生营造一个自主讨论、组织、操作、交流和评价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4、坚持校内校外相结合原则。应以校内教育为主阵地,充分发挥校外教育的独特功能,促进校内校外的有机结合,密切配合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努力创建良好的课外教育环境。
  5、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在课外文体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要制定出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但也要防止以怕出事故为由不积极开展活动的倾向。
  三、实施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校
  四、实施目标与方法
  1、在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要以实施教育部“体育、艺术2+1”项目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主要内容,确保每个学生能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具有一项艺术特长。在开齐开足体育和艺术课程,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课外体育和艺术活动,满足全体学生个性发展和多样化的活动需求。在高中段学校,要保证学生的休息和睡眠时间,开齐开足所有课程,每天必须有课间操和学生晨间锻炼时间,每周安排一定时间的文体活动。
  2、各校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精神和浙江省“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县评选细则”(见附件1),制定本校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规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立本校1—2项体艺特色,努力形成学校的品牌。各中小学在制定“课外文体工程活动实施方案”时,要力求体现本校的体艺特色,每周教学日中安排2—3天有课外体育活动和1—2天有课外艺术活动,做到时间、场地、内容、学生、指导教师“五落实”。提倡学校或部分年段试行大课间活动,确保每天课外文体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
  3、学校在积极创建体育特色学校、艺术特色学校、体育业余训练点及体艺特色项目学校的同时应建立各类体育、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制定学校、班级的文体活动制度,坚持每年举办一次全校体育运动会(或体育节)和一次全校性文化艺术节,每月举行一次单项性文体活动和竞赛。组织课外文体活动要覆盖全体学生,全校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的合格率达85%以上,良好率达50%以上,优秀率达20%以上。区教育局每年举办一次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两年一届教育系统艺术节活动,按年初竞赛计划组织各类文体单项活动和竞赛。
  4、各学校要落实相应的体艺经费,大力改善体育、艺术活动的场地设施和设备,提高全体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和有关指导教师文体活动的组织和指导水平,确保学校文体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时,积极整合和充分挖掘本地校外文体单位的设施和师资力量,建立稳定的专项课外文体活动训练点,定期开展活动,推动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形成规模、提高水平。
  5、结合课外文体活动的开展,积极做好课题研究工作。区教育局教科所、教研室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对中小学文体活动的研究和指导。同时要注重校本教研工作,把学校的研究项目与本校活动开展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实验研究,不断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
  6、建立评比表彰制度。区教育局开展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校和先进个人评比活动并予表彰,区教育局将经过三年努力,争创“浙江省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
  五、保障机制
  1、为加强对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作的领导,区教育局成立由杨宇伟同志为组长,沈尧华同志为副组长,有关职能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镇海区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工作领导组,指导并开展实施全区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作,同时明确各科室职责(见附件2)。
  2、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切实加强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领导和管理,各校要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学生课外文体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充分认识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的重要性,把开展这项活动作为推进素质教育、活跃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学生健康生活方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及晨会、班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让全校教师、学生、家长深刻领会实施这一工程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利用大型体育、艺术活动等载体,广泛宣传文体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实施成果,从而营造有利于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开展、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4、因地制宜,制定规划。组织中小学生开展课外文体活动,是学校教育的一项经常性王作,各校要根据“工程”实施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实事求是地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在实践和探索中不断完善,形成特色。各学校的实施方案请于2007年1月底前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
  5、强化培训,全员参与。各校要坚持“挖掘学校潜力,树立学校特色”的原则,加大专职体育、艺术教师,班主任和其他各课教师的培训力度,培育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以满足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对师资的较高要求。教师参加课外文体活动辅导应计入教师工作量,可根据实际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同时,要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势,形成校内外结合的活动指导网络。
  6、加大投入,统筹资源。区教育局将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场馆建设。各学校也要加大投入高标准配足配齐体育、艺术器材设备设施,为工程实施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同时,要积极利用现有条件,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改善活动设施。要充分利用当地的社会教育资源,以满足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对体育运动和艺术活动的新要求,不断拓展课外文体活动空间。

  附件:
  1、浙江省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县评选细则
  2、镇海区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教育局各科室职责分工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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